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报
索引号: | ZDDBG234465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7〕1193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8-01-04 |
各设区市、韩城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,西安地铁办,厅直各单位:
9月30日,丁胜仁副厅长带领厅运输处、安监处和省运管局相关负责人前往西安市城东客运站、陕西交运集团、陕西延长中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、招商局物流集团西安有限公司4家单位就道路客运、危化品运输、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。现将检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检查组检查了西安市城东客运站、陕西交运集团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,重点查看了客运站“三不进站、八不出站”制度落实、旅客实名制售票及查验、行包托运安检及实名制登记执行、“双节”应急值守安排等情况;检查了陕西延长中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、招商局物流集团西安有限公司的危化品运输安全制度落实、消防设施配备、车辆动态监控平台使用等情况,抽查了押运人员的在位在岗情况。
二、存在问题
(一)客运站对社会敏感人员的身份登记排查不严格,落实“三不进站、八不出站”制度不到位,工作人员对客运站安全管理相关业务不熟练。
(二)危化运输企业工作人员对联网联控监控平台操作不熟练,对实时运营车辆信息不掌握,押运员抽查不在岗,无法取得联系。
(三)个别企业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,灭火器过期,标志不清,存在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客运站要严格落实“三不进站,八不出站”制度,做到“逢包必查、逢液必查”,坚决杜绝危险品进站上车。
(二)客运企业要负起安全主体责任,深刻汲取“8.10”事故教训,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、底线思维,举一反三,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。
(三)危化品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完善各类安全设施、设备,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责任、意识、技能的教育培训,切实强化责任感,进一步提高防控火灾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。
(四)当前,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,夯实安全生产责任,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,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措施,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,盯牢安全生产重点部位、重点人员、重点时段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,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7年10月13日